古董是古代人的东西,有些不知谁是原主,有些却因为埋到墓里并且有完整的墓碑和墓志铭而知道主人是谁。
千百年来江山换了许多主人,奴隶和屁民生生不息,不知凡几。
可是那些文物烂在地下倒是天经地义,如果谁打算把它们挖出想换几个钱养家糊口就是犯罪行为。
有些人可以通过复杂的法律法规把古董从民宅内搬到博物馆,有些实权人物甚至可以把古董直接弄回自己家去独自个欣赏,然而私自挖墓是违法行为,发掘古宅也不允许,反正地下的文物全部属于某个抽象的主子,屁民想弄点古董出来换几个钱维持生计就得悄悄进行,别让有心人看到。
丁能心想如果家里的地下有矿藏或者有春秋战国时的皇宫,那与自己完全无关,上述东西属于某个抽象的概念的主人,就算这幢花了几百万买来的房子过几十年使用期到了以后也将不属于自己。
银行里的存款和身上穿的衣服大概是属于自己的,至少目前如此,至于将来怎么样可就说不准了,想想北韩前不久进